劳动仲裁申请的驳回没有固定时间标准。仲裁委在收到申请后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若不符合受理条件会书面通知不予受理,这属于一种驳回情形。在审理阶段,若请求缺乏事实依据、证据或不符合法律规定,仲裁委经审理也会驳回,但无明确期限。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前,应准备充分的事实依据和有效证据,确保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提高申请的成功率。
2.仲裁委应提高工作效率,在规定的审理期限内尽快查明案件情况,作出合理裁决。
3.当事人若对仲裁结果有异议,可通过合法途径进一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分析:
(1)劳动仲裁申请驳回无固定时间标准。仲裁委在收到申请的五日内会决定是否受理,若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会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这属于一种驳回情形。
(2)在仲裁审理阶段,若申请人请求缺乏事实依据、证据支持或不符合法律规定,仲裁委经审理后会驳回请求,不过此阶段无明确驳回期限。
(3)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通常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经批准可延长不超过十五日,若在此期间查明不符合规定,也可能驳回申请。
提醒:申请劳动仲裁需准备充分的事实依据和证据,若对仲裁流程和结果把握不准,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在提交仲裁申请后,要及时关注仲裁委动态,自提交申请起五日内若收到书面通知不予受理,就是被驳回,此时可进一步审查自身申请是否存在材料不全等问题,补充完善后可考虑重新申请。
(二)在仲裁审理阶段,要积极准备充分的事实依据和有效证据,确保请求符合法律规定。若被驳回,可根据仲裁结果判断是否有上诉等后续救济途径。
(三)由于仲裁有时间限制,自受理起一般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可延长不超十五日,要把握好时间节点配合仲裁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劳动仲裁申请是否驳回以及驳回时间无固定标准。仲裁委收到申请后,一般五天内决定是否受理,若不符条件会书面通知不受理。
2.仲裁审理时,若请求缺事实证据或不符法律规定,仲裁委可能驳回,无明确期限。
3.仲裁庭通常应在受理申请后四十五天内结案,复杂情况经批准可延长不超十五天,期间查明不符规定会驳回申请。
结论:
劳动仲裁申请是否驳回及何时驳回无固定时间标准。仲裁委通常在收到申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不符合条件会书面通知不予受理;审理阶段缺乏事实、证据或不符法律规定也会被驳回,无明确期限,仲裁一般在受理后四十五日内结束,复杂可延长不超十五日。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仲裁申请的驳回时间不固定。在受理环节,仲裁委有五日的审查期,若不符合条件就书面通知不予受理。而在审理阶段,如果申请人的诉求缺乏事实依据、证据支撑或者与法律规定不符,仲裁委经审理后会驳回请求,但法律并未明确规定这一阶段驳回的具体期限。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有时间限制,一般是受理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复杂案件经批准可延长不超十五日,期间查明不符合规定就可能驳回申请。如果您对劳动仲裁相关法律问题还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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