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未支付加班费,劳动者有权要求其按法定标准支付补偿工资。工作日、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分别按不低于工资的150%、200%、300%支付。
为维护自身权益,劳动者可采取以下措施:
1.先与单位协商,明确提出支付加班费的要求。
2.若协商不成,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单位限期支付,若逾期不支付,单位需加付赔偿金。
3.收集考勤记录、加班通知、工资条等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4.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这些途径,劳动者能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用人单位未支付加班费时,劳动者有权要求其按法定标准支付补偿工资。工作日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报酬,休息日加班且未补休支付不低于200%的报酬,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不低于300%的报酬,这明确了劳动者应得的加班补偿权益。
(2)在维权途径上,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这是较为温和的解决方式。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单位需加付赔偿金。
(3)劳动者还可收集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如考勤记录、加班通知、工资条等。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提醒:
劳动者维权时要及时收集有效证据,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劳动者面对用人单位未支付加班费的情况,首先可以自行计算应得加班费。工作日加班按不低于工资150%计算,休息日加班且未补休按不低于工资200%计算,法定休假日加班按不低于工资300%计算。
(二)与单位进行友好协商,明确提出支付加班费的要求。
(三)协商不成,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其责令单位限期支付,若单位逾期不支付,需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加付赔偿金。
(四)收集考勤记录、加班通知、工资条等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1.若用人单位未支付加班费,劳动者可要求其按标准补偿。工作日加班,付不低于工资150%;休息日加班且未补休,付不低于200%;法定休假日加班,付不低于300%。
2.劳动者可先和单位协商支付加班费。协商无果,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单位逾期不付,需加付50%-100%赔偿金。
3.还能收集考勤等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对结果不服可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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