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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职时劳动者应向用人单位索要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工资结算相关凭证、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相关材料、个人留存的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原件、工作交接确认清单。若单位拒不提供,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法律解析:
按照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是法定必备材料,单位需在解除劳动关系当日或最迟十五日内出具,用于办理社保转移、入职新单位等。工资结算相关凭证能确认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已足额支付。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相关材料方便后续关系转移或提取。个人留存的证件原件,单位保管的应及时归还。工作交接确认清单可避免后续纠纷。若用人单位不提供这些法定材料,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可能受损。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维权。如果在离职过程中遇到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14 20:54: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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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职时劳动者向用人单位索要相关材料及证件是合法合理的,这些材料对劳动者后续社保转移、入职新单位、保障自身权益等方面至关重要。法定必备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能为劳动者办理社保转移、入职新单位等提供必要依据;工资结算相关凭证可确认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情况;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相关材料有助于后续关系转移或提取;个人留存的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原件属于劳动者个人所有;工作交接确认清单能避免后续纠纷。若用人单位拒不提供,劳动者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2.解决措施和建议:
-劳动者在离职前应提前了解自身应获取的材料和证件,主动与用人单位沟通索要。
-与用人单位沟通时保留好相关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
-若用人单位拒不提供,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维护自身权益。
2026-01-14 20:02: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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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时,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索要以下材料和证件:
1.离职证明:也就是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这是法定必须提供的材料,可用于办理社保转移、入职新单位等事宜。用人单位要在解除劳动关系当天或最晚十五天内开具。
2.工资结算凭证:像工资支付清单这类,能确认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等都已足额发放。
3.社保和公积金材料:包含社保缴费证明、转移接续函,公积金提取或转移申请表等,方便后续进行社保和公积金关系的转移或提取。
4.个人证件原件:如职业资格证书、体检报告等,若之前由用人单位保管,离职时要及时拿回。
5.工作交接确认清单:需双方签字,确认工作交接完成,防止后续产生纠纷。
若用人单位拒绝提供上述法定材料,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来维护自身权益。
2026-01-14 19:30: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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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离职证明是法定必备材料,用人单位有义务在解除劳动关系当日或最迟十五日内出具,它在办理社保转移、入职新单位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2)工资结算相关凭证能确认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等是否足额支付,保障劳动者的经济权益。
(3)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相关材料有助于劳动者后续进行社保和公积金关系的转移或提取,保证自身权益的延续。
(4)劳动者有权取回被用人单位保管的职业资格证书、体检报告等证件原件,这些是劳动者个人的重要资料。
(5)工作交接确认清单经双方签字后,可避免后续因工作交接问题产生纠纷。若用人单位拒不提供法定材料,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提醒:
劳动者离职时要及时索要上述材料和证件,若遇到用人单位推诿,应及时维权,必要时可咨询进一步分析解决方案。
2026-01-14 19:19: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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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职时,劳动者应主动与用人单位沟通,明确提出索要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工资结算相关凭证、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相关材料、个人留存的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原件以及工作交接确认清单。
(二)若用人单位拖延出具,可在合理时间后再次提醒,告知其法定义务。
(三)若用人单位拒不提供,劳动者收集好能证明劳动关系等相关证据,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2026-01-14 17:52:3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