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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后要拿到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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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1 · 21204人看过
导读:1、首先要完成工作交接,并签署相应的交接表格,资料的移交。2、确认社保的交接手续,看看养老手册,公积金卡,医疗卡,等是否都已拿到手。确认好,社保关系转出是否需要原单位提供证明或盖章,在离职时一并办妥。避免,原单位翻脸不认人,麻烦。
辞职后要拿到哪些材料

1、首先要完成工作交接,并签署相应的交接表格,资料的移交。

2、确认社保的交接手续,看看养老手册,公积金卡,医疗卡,等是否都已拿到手。确认好,社保关系转出是否需要原单位提供证明或盖章,在离职时一并办妥。避免,原单位翻脸不认人,麻烦。

3、请原单位出具正规离职证明,经劳动部分盖章的。同时,在你的劳动手册上盖好解除劳动关系章。

4、户口在原单位集体户口中的,需要确认户口最晚什么时候需要迁出,需要哪些手续,需要原单位提供哪些材料或盖章,提前办好。

5、与原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及补充协议保存好,作为就业证明材料以免不时之需。

6、若有签署竞业禁止合同的,接触劳动合同可能会涉及到一部分违约金或补偿金。看看违约金/补偿金条款是怎么说明的。如果,原单位要限制你在今后半年内不能从事本类型岗位的,原单位需要提供一定的补偿金。

7、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行为。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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