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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公司,入职不到一年,离职要让我签竞业?

ask****144 四川-成都 劳动关系咨询 2026.01.12 11:05:46 381人阅读

小公司,入职不到一年,离职要让我签竞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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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情况在中小企业中比较常见。从法律角度分析,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竞业限制协议必须双方自愿签订,公司不能强制要求。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竞业限制需要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否则协议无效。2. 您入职不到一年,如果公司之前没有与您签订过竞业协议,现在离职时才要求签署,这种做法值得商榷。法院一般会考虑协议签订的时间节点是否合理。3. 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且补偿金标准通常不低于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如果协议中补偿标准过低或期限过长,可以主张条款无效。建议处理方案:
1. 先仔细阅读协议条款,重点关注限制范围、期限和补偿标准
2. 可以与公司协商调整不合理条款
3. 如果公司坚持不合理要求,可以明确表示拒绝签署
4. 注意保留相关沟通记录如果公司以不签协议为由克扣工资或拖延办理离职手续,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需要进一步帮助的话,可以带着协议文本当面咨询。

2026-01-12 11:49: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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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浙江-杭州 咨询解答:500880条

小公司让入职不到一年的员工离职签竞业协议,得看协议是否合理。要是公司能给足够经济补偿,且竞业范围、地域、期限合理,可考虑签。若补偿低或竞业限制太严,可不签。若公司以不办离职手续等威胁,可保留证据维权。建议和公司协商,明确补偿等条款,保障自身权益。

2026-01-12 11:06:42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未成年人可以在正规酒店住宿,但需要携带身份证。如果没有办理或丢失身份证件,可与成年人一同前去。根据《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六条 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按规定的项目如实登记。接待境外旅客住宿,还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送住宿登记表。在我国,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而在其他国家,未成年人被定义的年龄范围并不完全不同。例如在日本,未成年人是指未满二十周岁的公民。扩展资料:每个地区的相关规定不一样,但都必须携带身份证。比如《湖南省旅馆业旅客住宿实名登记管理规定》:第三条旅馆应当按照“一家一机”要求,自行选择供应商购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读卡设备,安装应用前台系统,严格执行实名登记的有关规定。第四条旅客入住时,旅馆应当按照“一人一证、本人本证”要求,逐人核对证件,确认人、证相符,然后应用前台系统采集、上传旅客姓名、性别、民族、住址、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入住时间、房间号码等信息。旅客退房时,旅馆应当及时采集、上传旅客退房信息。第五条旅馆接待团队旅客、会议旅客住宿,可以会同团队领队、会议组织者,统一查验、收集全体旅客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集中办理实名登记。第六条旅客应当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申报,自觉配合旅馆办理实名登记。凡未按规定办理实名登记的旅客,旅馆不得接待住宿。

如果有补助金,可以协商。如果员工提前一个月(试用期提前三天)书面向单位申请离职,或者与单位协商经过单位同意,或者单位有违法情形的,当事人都可以离职。单位故意刁难不让离职,是违法的,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而非全日制用工,无需提前书面申请的,当天口头申请就可以结束用工关系。  但是如果提前申请离职,劳动合同有依法约定培训费等协议的,当事人需要与单位协商给予合理的补偿。  另外,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对行业竞争要求保密的单位,如果有补偿,当事人离职后还要遵守相关的要求,如果违约,还要赔偿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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