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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生效合同如何解除劳动关系

朱* 浙江-湖州 劳动关系咨询 2026.01.09 08:47:26 403人阅读

未生效合同如何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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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未生效合同不涉及解除劳动关系的问题,核心依据是劳动关系的建立以实际用工为标志,而非劳动合同生效。若已实际用工建立劳动关系但合同未生效,需结束用工时,存在以下情形:
(1)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结束已建立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

(2)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者若需解除劳动关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处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通知期满后劳动关系解除。

(3)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过错解除。若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法定过错情形,用人单位可直接解除劳动关系,且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提醒:
实际用工后处理劳动关系时,双方应留存用工记录、沟通凭证等材料,若发生争议,可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或仲裁机构申请解决。

2026-01-09 12:24: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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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生效的劳动合同不涉及解除劳动关系问题,劳动关系的建立以实际用工为标志,而非合同生效。若已建立劳动关系但合同未生效要结束用工,可按以下情形处理:

(一)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后结束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支付相应劳动报酬。

(二)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关系。

(三)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过错解除。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过错情形时,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关系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026-01-09 11:20: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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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生效的合同不涉及劳动关系解除问题,劳动关系是否建立以实际提供劳动为标志,而非合同是否生效。若已实际用工但合同未生效需结束工作,有以下情形:

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通过沟通达成一致后,结束用工关系,用人单位需按规定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劳动报酬。

劳动者提前通知终止劳动关系。劳动者在正式岗位工作的,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处于试用期的,提前三日告知,即可终止用工关系。

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过错终止劳动关系。若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形,用人单位可直接终止用工关系,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2026-01-09 10:51: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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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未生效合同本身不涉及解除劳动关系,但已实际用工建立劳动关系后结束用工,需根据具体情形依法处理。
法律解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以实际用工为标志,而非劳动合同生效。若劳动合同未生效且未实际用工,不存在劳动关系,自然无需解除劳动关系;若已实际用工,即使合同未生效,劳动关系也已建立,此时结束用工需按以下情形处理。一是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后结束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支付相应劳动报酬。二是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即可解除劳动关系。三是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过错解除,如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形,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关系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若遇到已实际用工但合同未生效需结束用工的情况,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明确自身权利义务,保障合法权益。

2026-01-09 09:52: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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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生效的劳动合同不涉及劳动关系解除的直接问题,因为劳动关系的建立以实际用工为标志,而非劳动合同的生效状态。若已实际建立劳动关系但劳动合同未生效时需要结束用工,需根据不同情形处理。

1.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通过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可结束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提供劳动期间的相应报酬。

2.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者若要解除劳动关系,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若处于试用期内,则提前三日通知即可。此情形下,劳动者无需用人单位同意即可解除。

3.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过错解除。若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法定过错情形,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关系,且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026-01-09 09:43:50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一、原劳动关系未解除新公司能查出来吗通常情况下,现在的公司是不会查的如果你在原公司购买社保的,那么必须办理离职手续,拿到离职证明、社保手册。才能与新公司签合同、购买社保的。法律并不禁止双重劳动关系,前提是原单位无异议,事先告知新单位知晓。否则,原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赔偿损失。而新单位也会因为你隐瞒已有劳动关系构成欺诈主张合同无效,并要求赔偿损失。二、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未解除劳动关系的,新公司可以怎么处理1、《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2)此时第一家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2、《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三、什么是双重劳动关系双重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同一时期与两个不同的用人单位都建立了劳动关系,也就是说劳动者在没有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又与其他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它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为两个都符合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都是法定的劳动关系;另一种为一个是法定的劳动关系,另一个是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也就是两个劳动关系中只有一个签订了正规的劳动合同,另一个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实际参加了单位的工作并取得了劳动报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八条规定,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依法向提讼的,应当按照劳动关系处理。四、劳动者签署两份劳动合同算是违规么虽然劳动者在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前便与新的用人单位签订了新的劳动合同并不一定必然无效,但如果其行为造成了原用人单位的损失则劳动者应依据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对原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此外,新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尚未解除劳动关系的前提下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同样存在过错,应与劳动者一起对原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连带赔偿的份额应不低于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总额的百分之七十。”总的来说,我们如果离职,准备去新公司工作,我们要提前解除原劳动关系和劳动保险。至于原劳动关系未解除新公司能查出来吗这样问题,我们最好都不要想。因为如果我们与用人单位发生双重劳动关系,可能会面临被辞退的风险,并且影响劳动保险的缴纳。所以,我们作为劳动者应该按照劳动法规定依法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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