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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南充
咨询解答:48181条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即使劳动者自愿不缴纳社保,用人单位也不能同意这种要求。我来为您分析一下原因:首先,社保缴纳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社会保险法》第58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保登记。这不是双方可以协商免除的事项。其次,实践中常见的情况是,有些劳动者为了多拿工资而提出不交社保,但这种约定是无效的。即使双方签订了书面协议,也会因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被认定无效。建议您注意:如果用人单位同意不缴社保,不仅面临补缴和罚款的风险,在发生工伤等情形时还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作为劳动者,也失去了医疗、养老等基本保障。建议您依法缴纳社保,这是对自身权益的重要保障。如果用人单位坚持不缴,可以向当地社保稽核部门投诉。
2025-12-31 12:42:5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