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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后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两倍工资,该工资支付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一个月。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有权要求补缴;若因此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
若用人单位拒绝履行上述义务,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29 15:48: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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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未签劳动合同超一个月不满一年,单位需付二倍工资(最多十一个月);未交社保可要求补缴,若因此解约单位需付经济补偿;单位不履行义务可投诉或仲裁。
法律解析:
关于未签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该支付时长最多不超过十一个月。关于未交社保,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相应社保费用;若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而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若用人单位拒绝履行上述义务,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遇到此类问题时,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高效地保障自身权益。
2025-12-29 14:26: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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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且用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时,需每月支付二倍工资,最长不超过十一个月;未依法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要求补缴,若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拒绝履行上述义务,劳动者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
1.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主张。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该支付期限最长为十一个月,这是用人单位未履行签订合同义务的法定责任,劳动者可依法主张该权益。
2.未交社保的补缴与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缴;若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交社保而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3.维权途径的选择。当用人单位拒绝支付二倍工资、补缴社保或经济补偿时,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改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通过仲裁裁决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2025-12-29 13:19: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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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该两倍工资的支付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一个月,计算基数通常以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应得工资为准。
(2)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若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而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为,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工作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3)若用人单位拒绝履行支付两倍工资、补缴社保或支付经济补偿的义务,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维权时需准备好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相关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
提醒:
劳动者主张权益时需注意留存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且应在法定时效内提出维权申请,避免因超过时效导致权益无法得到支持。
2025-12-29 12:39: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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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处理方式。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每月支付二倍工资,支付的最长时长不超过十一个月。
(二)未缴纳社保的处理方式。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劳动者可要求其补缴社保费用。若因未缴纳社保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三)维权途径。若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义务,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1.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第四十六条第一项: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4.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025-12-29 12:32:5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