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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需公证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吗

徐** 湖南-株洲 合同效力咨询 2025.12.29 11:16:40 349人阅读

赠与合同需公证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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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赠与合同不公证也有效。它是赠与人把自己财产无偿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即成立生效。
2.公证的赠与合同有特别之处。普通赠与在财产转移前,赠与人能撤销;但公证后的,赠与人不能随意撤销,受赠人可要求交付财产。
3.公证与否由当事人决定。想让赠与更确定稳定,避免被随意撤销,可选择公证。

2025-12-29 14:48: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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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赠与合同无需公证即产生法律效力,是否公证取决于当事人意愿,公证可使赠与更具确定性和稳定性。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自双方达成合意时成立并生效。这意味着赠与合同本身的效力并不依赖于公证。然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具有特殊性,一般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前可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能随意撤销,受赠人有权要求赠与人交付赠与财产。所以,如果当事人希望赠与行为更加稳定,避免赠与人随意撤销,可选择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若在赠与合同方面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2025-12-29 14:45: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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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赠与合同自双方达成合意时成立并生效,并非需公证才具备法律效力。这是因为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
2.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有其特殊性。一般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前可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能随意撤销,受赠人有权要求赠与人交付赠与财产。
3.赠与合同公证与否取决于当事人意愿。若希望赠与更具确定性和稳定性,避免赠与人随意撤销,可选择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若认为无需额外保障,也可选择不公证。

2025-12-29 13:56: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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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赠与合同自双方达成合意时便成立并生效,并非一定要经过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其本质是赠与人将自己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
(2)一般赠与合同中,在财产权利转移前,赠与人可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具有特殊性,赠与人不能随意撤销,受赠人有权要求赠与人交付赠与财产。
(3)是否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若想让赠与更具确定性和稳定性,防止赠与人随意撤销,可选择进行公证。

提醒:
在签订赠与合同前,要谨慎考虑。若选择公证,需了解公证流程和相关费用。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2-29 13:31: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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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想赠与合同简单达成,无需额外手续,双方达成合意,合同即成立生效,无需进行公证。

(二)若担心赠与人随意撤销赠与,希望赠与更具确定性和稳定性,可选择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能随意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2025-12-29 12:49:45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合同成立以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合同主体要符合规定。比如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出租人应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条件下订立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是无效的。房屋不属于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比如属于违法建筑的、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房屋等都是不能出租的。合同的内容要合法。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没有进行登记备案,那么合同将无效或者不能对抗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一、遗产未分割赠与合同无效遗产在未分割完毕之前,任何不得处分遗产。也就是说作为继承人之一的继承人不能在遗产为分割完毕以前对遗产进行处分,继承人在继承结束前将遗产一部分或者全部赠与他人的赠与合同无效。二、遗产分割遗产分割,是指共同继承人按照各自的应继份分配遗产的法律行为。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遗产是共同继承人或继承人与其他遗产取得权人的共有财产,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没有支配权,但有分割请求权。遗产分割正是分割请求权行使的结果,而遗产分割的结果,正是共有关系的解除,各权利人能够支配自己得到的财产额。我国《继承法》第15条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提讼。分割遗产时,首先应当确定遗产,把遗产与他人的财产分开。我国《继承法》第26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有财产,除有约定以外,分割遗产时,应先将共有财产的一半分出,为生存配偶个人所有,其余一半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应先分出他人的财产分割遗产时,先遗嘱继承后法定继承,有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的,先执行遗赠扶养协议,有剩余遗产时再执行遗嘱,最后还有遗产的,再按法定继承的原则办理。根据养老幼原则,我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法定继承办理。最高人民亦在相关司法解释中指出,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三、遗产分割的效力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遗产分割的效力,应着重把握以下两点:1、遗产分割的效力应溯及继承开始之时。继承人自继承开始就有权分割遗产,但在实际生活中,通常继承开始后经过一段时间,继承人才着手按照各自的应继份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而在这期间,遗产可能会由于各种因素而发生变化,如因孳息而增值,为他人侵占、损坏等。各继承人按照其应继份取得的遗产,是按照分割时的遗产状况为准,还是按照继承开始时的遗产为准,这就涉及遗产分割的效力从何时开始的问题。我国继承法未规定遗产分割的效力,理论上一般认为,遗产分割的效力应溯及至继承开始。因此,各继承人在取得分割时尚存的应继份及其孳息外,还有权请求侵犯其应继份的侵权人返还遗产或赔偿损失等,以实现继承人自身的合法权益。2、遗产分割之后,生存配偶对所继承遗产的处分权不受干涉。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作为死者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配偶,可以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有效遗嘱取得遗产的应继份。遗产分割完毕后,生存配偶对于取得的遗产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即有权依法对财产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妨碍和干涉这些权利。否则,生存配偶可以提讼请求给予法律保护,由判令侵权人排除妨碍和干涉、赔偿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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