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申请将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法定代表人高消费,这是借助信用惩戒机制,对公司及其负责人施加压力,迫使其履行支付工资的义务,以保障劳动者权益。
(2)调查公司财产状况,防止公司通过隐藏、转移财产等手段逃避支付欠薪。若发现此类行为,申请法院追回财产并执行,能有效确保劳动者的工资得以支付。
(3)对于因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支付欠薪的公司,与法院及公司协商制定分期支付计划,既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又保障了劳动者能逐步获得应得工资,同时监督公司按计划履行,确保计划落实。
(4)若公司股东存在未足额出资等情形,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要求其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可进一步扩大责任主体,增加劳动者获得工资的可能性。
(5)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动态,及时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并申请恢复执行,能最大程度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提醒:
在采取上述措施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且不同公司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申请将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法定代表人高消费,以此对公司形成压力,推动其支付欠薪。
(二)调查公司财产状况,若发现有隐藏、转移财产行为,申请法院追回财产用于执行欠薪。
(三)若公司因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支付,与法院和公司协商制定分期支付计划,并监督公司按计划执行。
(四)若公司股东存在未足额出资情况,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让其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支付责任。
(五)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及时申请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营利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出资人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欠薪强制执行后仍没钱支付,可采取以下办法:
一是申请将公司列入失信名单,限制法定代表人高消费,像坐飞机、高铁等,以此施压促其支付。
二是调查公司财产,若发现有隐藏、转移财产行为,申请法院追回执行。
三是若公司因经营困难暂时没钱,与法院和公司协商分期支付计划并监督执行。
四是若股东未足额出资,申请追加其为被执行人,让其在未出资范围担责。
五是持续关注公司动态,发现有可执行财产,及时申请恢复执行。
结论:
公司欠薪经强制执行后仍无钱支付,可采取申请将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调查公司财产状况、协商分期支付计划、追加未足额出资股东为被执行人、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动态并适时申请恢复执行等措施。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公司,可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法定代表人高消费,以此对公司形成压力,促使其履行支付欠薪的义务。若公司存在隐藏、转移财产等妨碍执行的行为,法院有权根据当事人申请追回并执行该部分财产。当公司因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支付时,与法院和公司协商分期支付计划,并监督执行,既保障了劳动者权益,也考虑到公司实际情况。若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其应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可申请追加其为被执行人。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动态,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及时申请恢复执行,能最大程度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若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遇到复杂情况或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精准有效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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