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佛山法律咨询 > 佛山劳动关系法律咨询 > 在公司干了9年7个月辞退有补偿吗

在公司干了9年7个月辞退有补偿吗

陈** 广东-佛山 劳动关系咨询 2025.12.25 02:52:05 428人阅读

在公司干了9年7个月辞退有补偿吗

其他人都在看:
佛山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佛山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当公司合法辞退工作9年7个月的员工,且符合支付经济补偿的条件时,依据法律规定,经济补偿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由于该员工工作9年7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所以公司应支付10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2)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承担更重的责任,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即该员工可获得20个月工资的赔偿。
(3)不过,要是员工存在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法定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补偿的情形,公司辞退该员工就无需支付补偿或赔偿。

提醒:
员工需明确自身被辞退的原因是否合法,若有疑问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公司辞退员工应确保有合法依据,避免违法解除面临高额赔偿。

2025-12-25 07:06:02 回复
咨询我

(一)公司合法解除且符合补偿情形,应按员工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该员工工作9年7个月,按规定可获10个月工资补偿。
(二)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赔偿金,此案例中赔偿金为20个月工资。
(三)若员工存在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法定用人单位可解除且无需补偿的情形,公司辞退无需支付补偿或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025-12-25 05:55:38 回复
咨询我

1.公司辞退工作9年7个月的员工,通常有补偿。若合法解除且符合补偿条件,按工作年限,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此情况应补偿10个月工资。

2.若公司违法解除合同,要付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两倍,也就是20个月工资。

3.若员工严重违规、失职,符合法定用人单位可解除且无需补偿情形,公司辞退不用支付补偿或赔偿。

2025-12-25 05:36:30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公司辞退工作9年7个月的员工,一般有补偿。合法解除且符合补偿情形支付10个月工资补偿,违法解除支付20个月工资赔偿,员工存在特定过错情形公司无需补偿或赔偿。
法律解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所以工作9年7个月按10年算,合法解除且需补偿时支付10个月工资。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其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二倍,即20个月工资。不过,当员工存在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情况时,公司依据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补偿或赔偿。如果遇到公司辞退补偿相关的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25 04:41:51 回复
咨询我

1.公司辞退工作9年7个月的员工,通常有补偿。合法解除且符合补偿情形时,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该员工工作超9年半,应获10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即20个月工资。
3.不过,若员工存在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补偿的法定情形,公司辞退员工无需支付补偿或赔偿。

解决措施与建议:公司辞退员工前,应严格审查解除理由是否合法合规。员工若认为自身权益受损,可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025-12-25 03:15:52 回复

工作9年无故被辞退,除了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辞退外,以其它理由解除合同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律师解析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