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可主动与用人单位协商,了解关闭门店及补偿的具体安排。
(二)若协商未达成一致,员工可收集证明劳动关系、工作年限、工资数额等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
(三)若用人单位拒绝补偿,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门店关闭员工通常可获补偿。若订立劳动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大变,合同无法履行,单位和员工协商变更合同不成,单位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或多付一个月工资,就能解除合同且要给补偿。
2.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算。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超六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
结论:
门店关闭后员工通常能获得补偿。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当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像门店关闭这种情况,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后,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此时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就可解除劳动合同,同时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如果遇到门店关闭补偿相关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也能为大家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1.门店关闭后员工通常可获补偿。当门店关闭,这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要支付经济补偿。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3.建议用人单位在门店关闭时,及时与员工沟通协商,依法履行提前通知和支付补偿的义务。员工若遇到此类情况,要了解自身权益,可与单位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
法律分析:
(1)门店关闭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若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需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合同内容。
(2)若双方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有两种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一是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二是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3)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后,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提醒:
员工要留意用人单位是否按法定程序解除合同和支付补偿,遇到问题及时咨询以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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