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孕期无偿辞退的行为是违法的。法律明确保障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对女职工权益的有力保护。
(2)劳动者有两种维权途径。一是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恢复正常的工作状态;二是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合同已无法履行,用人单位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3)经济补偿计算有明确标准。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解除或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4)维权方式多样。劳动者可先尝试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申请劳动仲裁。
提醒:
劳动者维权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等。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若孕期被无偿辞退,可先尝试与用人单位友好协商,表明自己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意愿或合理的赔偿诉求。
(二)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由其介入调查并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处理。
(三)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打卡记录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孕期被无偿辞退,单位涉嫌违法解除合同。法律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单位不得随意解约。
2.劳动者可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若不要求或无法履行,单位要按经济补偿标准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算,每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半年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不满半年给半个月工资。
3.劳动者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仲裁维权。
结论:
孕期被无偿辞退,用人单位涉嫌违法,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获二倍经济补偿赔偿,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投诉或仲裁。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时,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孕期被无偿辞退,用人单位此行为违法。若劳动者希望继续工作,可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若不想继续或合同无法履行,单位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根据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解除或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者遇到这种情况,可先和单位协商,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如果大家在这方面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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