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加工厂未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按以下情况获赔:
1.用工超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加工厂从用工满一个月次日起至补订合同前一日,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2.用工满一年未签,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加工厂从应订立之日起支付二倍工资。
(二)劳动者可收集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三)维权途径:先与加工厂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1.小加工厂不与劳动者签合同,劳动者能依法获赔。用工超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加工厂要每月付双倍工资,从用工满一个月次日算,到补签合同前一日止。
2.用工满一年还没签,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加工厂从该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日起付双倍工资。
3.劳动者可收集考勤、工资凭证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先和加工厂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投诉或申请仲裁维权。
结论:
小加工厂未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依法获赔。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小加工厂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需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若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签,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加工厂要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劳动者可收集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来维权。首先可与加工厂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若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遇到困难或有更多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能更精准高效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小加工厂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依法可获得赔偿。自用工超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加工厂需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起算为用工满一个月次日,截止补订书面合同前一日;满一年未签,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加工厂自应订立之日起支付二倍工资。
2.解决措施和建议:劳动者可收集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先尝试与加工厂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借助行政力量维护自身权益。也可以选择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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