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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完工后,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在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公示工资支付情况30日,确认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后,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返还工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正本。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要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审核工作,在其收到申请5个工作日内保持沟通,若情况属实,等待3个工作日的返还决定。
(三)若工程建设期间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工资保证金存储期限届满后,按规定申请返还。
(四)若存在拖欠工资行为,施工总承包单位需先清偿拖欠工资,再按程序申请退还工资保证金。
法律依据: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专项用于支付为所承包工程提供劳动的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工资保证金实行差异化存储办法,对一定时期内未发生工资拖欠的单位实行减免措施,对发生工资拖欠的单位适当提高存储比例。工资保证金可以用金融机构保函替代。工资保证金的存储比例、存储形式、减免措施等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2025-12-02 22:09: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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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专项资金。
2.工程完工,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公示牌公示工资支付情况30日且无拖欠,可向人社部门申请返还保证金或保函正本,人社部门5个工作日内审核,属实则3个工作日内返还。
3.工程建设无拖欠,存储期限届满可按规定返还。
4.存在拖欠需先清偿,再按程序申请退还。
2025-12-02 21:32: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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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施工总承包单位工程完工无拖欠工资且公示30日,或存储期限届满且建设期间无拖欠,可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有拖欠需先清偿再申请。
法律解析: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专项资金。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工程完工后,按规定在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公示工资支付情况30日,且无拖欠行为,可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返还。该部门在收到申请5个工作日内审核,情况属实3个工作日内作出返还决定。若建设期间未发生拖欠,工资保证金存储期限届满后也能按规定返还。若存在拖欠工资行为,必须先清偿拖欠款项,之后才能按程序申请退还保证金。这一系列规定旨在确保农民工工资得到切实保障,规范施工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如果您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方面存在疑问或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2-02 19:57: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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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专项资金,其返还机制清晰明确。工程完工且无拖欠工资行为时,施工总承包单位公示工资支付情况30日后可申请返还。若期间未发生拖欠,存储期限届满也能按规定返还;若有拖欠,需先清偿再申请。
为保障该机制有效运行,提出以下建议:
1.施工总承包单位应严格遵守公示要求,确保工资支付情况透明,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审核工作。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需提高审核效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和返还决定,保障施工单位资金流转。
3.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存在拖欠工资行为的单位加强监管,确保其及时清偿欠款,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2025-12-02 19:46: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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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专项资金,这体现了法律对农民工权益的重视和保障。
(2)工程完工后,施工总承包单位需公示工资支付情况30日且无拖欠行为,才可申请返还保证金或保函正本,这一规定促使施工单位规范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能及时拿到工资。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收到申请后有明确的审核和决定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保障了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
(4)对于未发生拖欠行为且存储期限届满的情况可按规定返还,而存在拖欠行为的需先清偿再申请退还,这有助于约束施工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
提醒:施工单位应严格规范工资支付,避免拖欠农民工工资。若遇到保证金返还问题,因不同情况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2-02 19:03:3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