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个问题:如果双方签了房屋租赁合同,租赁一方退租了,而房东检查了房间,没有发现任何问题,但是下一名租客租的时候发现了房间损坏问题,这时候,房东可以追责上一名租客吗?
这种情况房东能否追责上一名租客,得看证据。若有证据证明房间损坏是上一名租客造成,即便当时检查没发现,也可追责。比如有监控、物品损坏的合理推断等。解决方案是,房东先和上一名租客沟通,说明情况,协商赔偿;若协商不成,可收集证据走法律途径,让上一名租客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2025-11-10 15:41: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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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15:41:32 回复律师解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这种情况下,在相同条件下原租客有优先承租权。即其可以在与其他租客相同的条件下优先获得这一房子的承租权。 优先承租权是一种附限制条件的物权,在同等条件下才享有。同等条件的内容,首先是指同一价格,即租金应当相同; 其次,租金的支付方式与期限,也应等同,若是分期付款,那么分期付款之方式亦应相同;再次,同等条件还应包括其他交易条件的等同。
律师解析 根据有关规定,租赁房屋时如果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房屋租赁违约金也是如此;租房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根据合同的相关约定违约金来计算,定金和违约金以及损害赔偿金不能重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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