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就职于一个建筑公司,2021年入职因为欠薪,于2025年2月离开公司没有再去,联系老板多次要求支付计算到2025年2月工资共7万多元,老板以各种理由拖延,了解到劳动仲裁只有一年有效期,打算进行仲裁,但发现劳动合同、发放工资、还有社保缴纳为三个不同的公司,想质询一下该如何处理
劳动仲裁时效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受一年限制,离职后一年内申请就行,你2025年2月离职,现在申请未超时效。劳动合同、发工资和社保缴纳主体不同,要搜集能证明你实际工作单位的证据,像工作证、考勤记录、聊天记录等,然后向实际用工单位所在地申请仲裁,要求支付欠薪。
2025-11-04 20:34:30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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