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在加班费纠纷中,通常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即劳动者主张加班费需先承担证明加班事实存在的责任。劳动者可通过提供加班申请单、工作记录、聊天记录等初步证明加班情况。
(2)若劳动者能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证据,像考勤记录等,而用人单位不提供,用人单位要承担不利后果。在此情况下,法院会倾向于支持劳动者的主张。
(3)从双方角度看,劳动者应增强证据意识,日常注意保留加班相关证据;用人单位需规范考勤等管理工作,妥善保存相关记录。
提醒:
劳动者要及时留存加班证据,用人单位应依法规范管理考勤记录,不同案情处理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劳动者方面
劳动者需增强证据意识,在日常工作中留意收集加班相关证据。比如每次加班时及时填写加班申请单并留存,工作过程中做好工作记录,保留与加班相关的聊天记录等。当与用人单位就加班费产生纠纷时,先拿出这些证据初步证明加班事实。
(二)用人单位方面
用人单位要规范考勤等管理,建立完善的考勤制度,准确记录员工的工作时间和加班情况。妥善保存好相关记录,避免因管理不善丢失或拒绝提供证据而承担不利后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1.通常,劳动者要主张加班费,得自己证明加班事实。要是能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证据,像考勤记录,而单位不提供,单位担责。
2.劳动者需先初步证明加班,如用加班申请单、工作记录等。若单位有证据却无理由不提供,法院会支持劳动者。
3.劳动者要留好加班证据,用人单位也要规范考勤管理,保存好记录。
结论: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原则上由劳动者承担加班事实的举证责任;若能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证据而其不提供,用人单位担不利后果,双方都应做好证据留存与管理。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在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案件中,通常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劳动者需先拿出初步证据证明存在加班事实,像加班申请单、工作记录、相关聊天记录等。然而,如果劳动者有证据表明用人单位掌握着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例如考勤记录,而用人单位却无正当理由不提供这些证据,此时用人单位就要承担不利后果,法院会更倾向于支持劳动者的主张。这就提醒劳动者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保留加班相关的证据,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身权益;同时用人单位也应该规范考勤等管理工作,妥善保存好相关记录。如果您在加班费举证等劳动法律问题上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专业解答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加班事实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专业解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专业解答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工资支付记录表,并至少保存二年备查。工资支付记录表应当主要包括用人单位名称、劳动者姓名、支付时间以及支付项目和金额、加班工资金额、应发金额、扣除项目和金额、实发金额等事项。
专业解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的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该规定明确只有在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妨碍证明时,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专业解答工资的发放一般是依据考勤情况作出的,如果考勤记录中表明劳动者存在加班,而用人单位又没有相反的证据证明该加班无效,则应当支持劳动者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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