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3日面试,面试时说试工三日,26日开始上班到4月2日,三日过去了,本人并没有觉得不适合,公司方也没有提出任何不满意的意见,就这样一直工作到4月2日,没有办理任何入职手续,包括提出录入指纹机都说没空去录入,然后今天就随便找个理由说看到视频里开小差就辞退了,但本来谈话内容就是关于工作的,然而和老板有亲戚关系的二姐,一上午都睡在办公室里,不在自己岗位上,都没有说,包括其他同事也有在说话也不说,结算工资时还说不含试工三日工资,还要求签免劳动纠纷的合同,我觉得很冤枉,每天都提前到公司上班,也没有迟到早退,工作态度也很积极,到最后无理辞退,所以没有签,也没有要到工资就走了,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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