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当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工资时,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其限期支付工资。若用人单位逾期仍不支付,就需按照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这是对用人单位恶意拖欠行为的一种惩罚性措施。
(2)劳动者若以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要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3)在解决拖欠工资问题上,劳动者可先尝试与单位协商,这是较为温和的解决方式。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通过行政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提醒:
劳动者要注意收集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情况的证据。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当遇到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工资时,劳动者可先尝试与单位进行协商,和平解决问题。
(二)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单位限期支付工资。若单位逾期不支付,需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三)劳动者也可以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四)若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用人单位恶意欠薪,劳动者可这样获赔:
一是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付,单位要按应付金额50%-100%给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二是劳动者因单位欠薪解除合同,单位按工作年限补偿,每满一年付一个月工资,超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半年付半个月工资。
劳动者可先协商,不成可投诉或仲裁。
结论:
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工资,劳动者可获加付赔偿金和经济补偿,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投诉或仲裁。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当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工资,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支付,若逾期不支付,用人单位要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同时,劳动者以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按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例如工作3年2个月,单位需支付3.5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遇到此类情况,劳动者可先尝试与单位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如果在处理过程中你对具体法律问题还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会为你提供更详细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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