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假赔偿金即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用人单位若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安排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天数,要在本年度对职工应休未休天数按日工资收入300%支付报酬,且其中包含正常工作工资。
2.日工资收入折算方式为职工本人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这里的月工资是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单位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算月平均工资。
解决措施和建议:
一是职工要了解自身年休假权益,留存加班等相关工作记录。二是用人单位应依法安排年休假,准确计算工资报酬,避免法律风险。三是双方若有争议,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解决。
法律分析:
(1)若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安排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天数,需在本年度对职工应休未休天数,按日工资收入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且这包含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收入。例如,职工正常日工资为100元,若有5天未休年假,除正常工作工资外,还应额外获得100×3×5-100×5=1000元的年假赔偿金。
(2)日工资收入通过职工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月工资是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单位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提醒:
职工要注意保留好考勤记录、工资条等相关证据,以便在主张年假赔偿金时使用。不同工作情况计算可能有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明确计算基数
要确定职工月工资,是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若在本单位工作不满12个月,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二)计算日工资
用确定好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得到日工资收入。
(三)确定未休天数
统计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的天数。
(四)算出赔偿金
用日工资收入乘以未休天数,再乘以300%,这里面已包含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收入。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1.年假赔偿金就是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2.若单位经员工同意不安排年假,或安排天数少于应休天数,要在当年按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假工资,这里面包含正常工作工资。
3.日工资收入是用员工月工资除以21.75天。月工资是支付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费后的月平均工资,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算。
结论:
用人单位未安排或未足额安排职工年休假,需按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包含正常工作工资,日工资按特定方式折算。
法律解析:
根据规定,若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天数,就要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按日工资收入300%支付报酬,且其中已涵盖正常工作工资。日工资计算是用职工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这里的月工资是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算。这是为保障职工能享受年休假权益,若权益受损可获补偿。如果遇到年休假相关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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