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法律明确保障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不能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等情况降低其工资、将其辞退或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这体现了法律对女性职工特殊时期的保护。
(2)当公司擅自降薪时,员工有权利要求公司补足工资差额,以维护自身的经济利益。
(3)若公司辞退处于哺乳期的员工,这种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员工有两个选择,一是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二是如果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劳动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公司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根据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提醒:
女职工遇到此类情况要及时收集证据,维护自身权益。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哺乳期公司不能随意降薪或辞退员工,法律明确保障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权益,禁止用人单位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工资、辞退或解除合同。
若公司擅自降薪,员工可要求补足工资差额;若公司辞退员工,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若不要求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公司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员工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为维护自身权益,员工发现公司有此类违法行为,应及时收集工资发放记录、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据。与公司积极沟通协商解决问题,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1.哺乳期公司不能随意降薪或辞退员工。法律规定,女员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单位不能因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工资、辞退或解除合同。
2.若公司擅自降薪,员工可要求补足工资差额。
3.若公司辞退员工,属违法解除合同。员工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若不要求或无法继续履行,公司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支付赔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结论:
哺乳期公司不可以随意降薪或辞退员工,否则员工可依法维权。
法律解析:
法律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若公司擅自降薪,员工可要求公司补足工资差额;若公司辞退员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有权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公司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向员工支付。
如果遇到哺乳期公司降薪或辞退的情况,为了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一)员工遭遇公司擅自降薪,应及时与公司沟通,明确指出公司行为违法,要求公司补足工资差额,同时保留好工资条、银行工资流水等能证明工资数额的证据。
(二)若公司辞退哺乳期员工,员工可先与公司协商,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协商不成,可收集劳动合同、工作证、辞退通知等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可要求公司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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