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种情况您可以主张以下赔偿:1. 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和第46条,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是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2. 补发工资:可以要求公司补发拖欠的全部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补贴等应得收入。3. 补缴社保:可以要求公司补缴在职期间的全部社保费用,包括公司和个人应缴部分。建议您:
1. 先收集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欠薪事实的材料
2. 尝试与公司协商解决
3. 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时要注意1年仲裁时效,建议尽早处理。如果需要更具体的操作指导,可以带着材料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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