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依法生育的,男职工可以领取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生育补助金的标准为男职工所在市、县(市)上年度平均生育医疗费用的50%。参保男职工的配偶依法生育,其配偶也参加了生育保险,并在产假期间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男职工可以领取一次性生育护理补助金。生育护理补助金的标准按照男职工所在市、县(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日平均工资乘以10计算。
11月6日,记者从银川市行政服务审批局获悉,为了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的利益,做好医疗保险费的结算征缴工作,银川市医保中心于2015年12月起恢复参保单位当月申报次月生效的结算方式。
据了解,自2015年5月银川市医保中心切换新业务操作系统以来,医疗、工伤、生育三项保险的结算方式均为当月申报当月生效。但由于新系统启用后,在业务运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无法避免的问题:
1、每个月的结算数据,参保单位只能次月缴费,无法及时在当月缴纳;
2、由于参保单位无法及时按月缴费,导致参保职工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无法按月及时划拨到位;
3、参保职工的医疗及生育待遇无法按月及时享受。鉴于以上具体情况,从2015年12月起将医疗、工伤、生育三项保险费的结算方式调整为当月1日结算,并于5日前将参保单位缴费金额传地税部门进行征收。
为保证结算方式调整后业务工作的顺利衔接和平稳运行,银川市医保中心已向所有参保单位群发短信,并在前台打印了《关于调整医疗工伤生育结算方式的通知》以方便办事人员,全面做好了各项准备工作。
2018年生育津贴最新规定
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
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生育津贴不等同于产假工资,支付生育津贴的主体是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资的主体是企业,二者不可以相互代替。根据相关规定,社保机构按规定标准拨付给用人单位的职工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必须用于职工在生育、产假内应享受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因此,生育津贴是拨付给用人单位而非劳动者的,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不可兼得。
由于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是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的。因此,部分企业为了降低成本,缴费基数往往会低于女职工本人工资,造成生育女职工在产假期间领到的生育津贴低于提供正常劳动后所获得的月工资。由于法律把生育女职工依照法律规定休产假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如果生育津贴低于月工资,实际上侵害了生育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专业解答生育津贴按当月单位人均工资和产假天数计算。产前检查和分娩费用由社保局和医院按比例支付。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视分娩情况而定,难产或双胞胎有额外补助。市级或二级医院分娩的孕妇另获300元补贴。
专业解答生育津贴通常在分娩两个月内转入个人账户。育儿满月后,女性员工需携带婴儿出生证明和生育证明等文件,到社保机构申领津贴。经审核确认材料真实有效后,生育保险基金将在两个月内支付相应津贴。
专业解答生育津贴的2024年报销标准规定如下:企业和个人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用满十二个月以上,且怀孕前最后一个月也需保持缴费状态。只要雇主已按法规缴足生育保险费用,员工即享有生育保险报销权利。
专业解答深圳生育津贴标准根据职工上一年月均工资和所需假期天数计算。正常分娩享98天假期,剖腹产或难产增加30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津贴由公司先承担,后向社保局申请。特殊情况可直接向社保局申请,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派遣协议等。
专业解答生育保险支付涵盖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和一次性补贴。生育津贴=企业上年人均缴费工资/30×产假天数;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25%。
律师解析 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 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 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律师解析 一、参保人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产前检查费用,实行按人头定额结算,标准为1200元,超过35周岁(含35周岁)怀孕的增加600元。 二、参保人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医疗费用,不伴有生育并发症的,实行按定额结算,实际发生费用低于定额的据实结算,超过定额的按定额结算,具体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以下标准支付: 1.怀孕2个月以内(含2个月)引流产的700元; 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引流产的2100元; 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引流产的2700元。 2.顺产2700元,每增加一个胎儿增加500元; 阴式手术产3100元,每增加一个胎儿增加500元; 剖宫产5500元,疤痕子宫(有子宫手术史)增加700元; 生育同时做绝育手术增加390元。 3.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350元; 因病情需住院取出宫内节育器(门诊取环失败、节育器嵌顿等)2000元; 绝育手术费1200元; 复通手术费1800元。
律师解析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目前,各地区的生育津贴支付期限般与产假期限相一致,在90到180天。各地规定的生育津贴支付标准大体上有四种方式: (1)按照女职工生育前的工资标准支付。 (2)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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