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2016年与一家电子厂公司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现在公司自行宣布破产了,可是劳动合同还没有到期,公司就自动终止了我的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自行宣布破产劳动合同终止后,是不是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你好,用人单位自行宣布破产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另外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作为破产债权,应该优先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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