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滨州法律咨询 > 滨州工伤认定法律咨询 > 工伤认定部门管辖是怎样的

工伤认定部门管辖是怎样的

陈* 山东-滨州 工伤认定咨询 2025.06.07 10:14:48 334人阅读

工伤认定部门管辖是怎样的

其他人都在看:
滨州律师 工伤赔偿律师 滨州工伤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工伤认定通常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不过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一致时,认定地点有不同规定。若已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就在注册地认定;未参加的,在生产经营地认定。
(2)劳务派遣员工的工伤认定,是在用工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
(3)若出现工伤认定管辖权争议,先由争议双方协商,协商无果则报请共同的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指定管辖。
(4)申请工伤认定要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向有管辖权的部门提出。

提醒:
申请工伤认定要注意时间限制,不同情况管辖地有别,建议遇到复杂情形咨询以准确认定。

2025-06-07 16:15:03 回复
咨询我

(一)明确认定地点: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在同一统筹地区,在该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不在同一统筹地区,在注册地认定,未在注册地参保则在生产经营地认定。劳务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认定。
(二)解决管辖权争议:出现争议先协商,协商不成报请共同的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指定管辖。
(三)及时申请并备齐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向有管辖权的部门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025-06-07 14:40:14 回复
咨询我

1.工伤认定通常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保行政部门负责。若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不同,在注册地参保就在注册地认定,未参保则在生产经营地认定。
2.劳务派遣员工在其用工单位所在地的社保行政部门认定工伤。
3.若发生工伤认定管辖权争议,先由双方协商,协商无果则由共同上一级社保行政部门指定管辖。
4.申请工伤认定要在规定时间内,备齐材料向有管辖权的部门提出。

2025-06-07 14:29:04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工伤认定有明确的管辖规定,一般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不同情形有不同认定地点,出现管辖权争议有解决办法,申请需按时准备材料向有管辖权部门提出。
法律解析: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工伤认定通常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若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同,注册地参保则在注册地认定,未参保就在生产经营地认定。劳务派遣员工要在用工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认定。当出现管辖权争议时,先由争议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则报请共同的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指定管辖。申请工伤认定是有时间要求的,并且要按规定准备好相关材料,向有管辖权的部门提出。了解这些工伤认定的管辖规定和申请要求,有助于及时、正确地处理工伤认定事宜。如果在工伤认定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或者不清楚具体操作流程,可以向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

2025-06-07 12:45:01 回复
咨询我

1.工伤认定通常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若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同,原则在注册地认定,未在注册地参保则在生产经营地认定。劳务派遣员工应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认定。
2.当发生工伤认定管辖权争议,先由争议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则报请共同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指定管辖。
3.解决措施和建议:用人单位要明确自身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的社保统筹情况,及时为员工参保。对于劳务派遣业务,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需明确责任。在遇到管辖权争议时,相关部门应积极协商,高效解决,保障申请人权益。申请人要严格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准备材料申请认定。

2025-06-07 11:11:27 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非法经营罪管辖权属于哪些部门非法经营罪不属于自诉案件,根据属地原则,管辖权应由犯罪发生地的公安机关行使。(一)违反国家规定,采取租用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经营去话业务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2)经营来话业务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进行非法经营活动的。(二)非法经营外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在外汇指定银行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买卖外汇,数额在20万美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有关外贸代理业务规定,采用非法手段,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凭证、商业单据,为他人向外汇指定银行骗购外汇数额,在500万美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居间介绍骗购外汇数额在100万美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三)违反国家规定,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非法经营罪管辖权属于哪些部门非法经营罪不属于自诉案件,根据属地原则,管辖权应由犯罪发生地的公安机关行使。(一)违反国家规定,采取租用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经营去话业务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2)经营来话业务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进行非法经营活动的。(二)非法经营外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在外汇指定银行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买卖外汇,数额在20万美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有关外贸代理业务规定,采用非法手段,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凭证、商业单据,为他人向外汇指定银行骗购外汇数额,在500万美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居间介绍骗购外汇数额在100万美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三)违反国家规定,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 高空坠物伤人管辖部门是哪个?

    专业解答高空坠物应该是归公安局来管。因为高空抛物已经构成了犯罪,高空抛物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按照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有人员伤亡的就会涉及到故意伤害罪了,可以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2024.08.21 2766阅读
  • 公安部关于轻伤案处理规定的管辖部门是怎样的

    专业解答公安机关关于轻伤案处理规定的管辖部门是轻伤以下的伤害案件由派出所管辖,重伤或致人死亡的案件应该是公安机关的刑事部门管辖,如果伤情不明,应该由最先受理的公安部门先办理,等伤情鉴定结果出来了以后再移交到主管部门。

    2024.09.28 7816阅读
  • 劳动管理部门对工伤不认定怎么办?

    专业解答劳动管理部门对工伤不认定的情况下,可以向上级劳动管理部门提出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进行判决处理,具体情况下应当提供相关证据,并对自己的工伤情况进行佐证处理。

    2024.08.02 4495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工伤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