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停工待岗2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有解除合同的可能。
用人单位因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致停工待岗,协商变更合同不成,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多付1个月工资可解约,还需支付经济补偿。
2.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提供劳动条件,符合法定情形时可解约,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
操作时,要保留停工待岗证据,按法定程序解约,保障自身权益。
结论:
停工待岗2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可能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且在符合条件时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当停工待岗是由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引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合同却未达成一致,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要支付经济补偿。而若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提供劳动条件,符合法定情形时劳动者可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同样要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在操作时,要保留好停工待岗的相关证据,并且按照法定程序解除合同,才能更好地保障自身权益。如果大家在停工待岗及解除合同方面遇到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停工待岗2年的情况下均有解除合同的权利。用人单位因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致停工待岗,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合同未达成一致时,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解除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提供劳动条件且符合法定情形时,也能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同样要支付经济补偿。
为保障双方权益,提出以下建议:
1.用人单位在解除合同前,务必确认符合客观情况重大变化的条件,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确保协商与通知等环节到位。
2.劳动者要留意保留停工待岗的相关证据,如通知、考勤记录等,严格按法定程序解除合同。
法律分析:
(1)用人单位在停工待岗因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导致时,若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合同未达成一致,可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合同,同时需支付经济补偿。这体现了用人单位解除合同需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2)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提供劳动条件且符合法定情形时,可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同样要支付经济补偿。但劳动者需保留停工待岗相关证据,并按法定程序解除合同,以此保障自身权益。
提醒:
双方解除合同都需遵循法定程序,劳动者要注意保留证据。不同情况对应不同解决方案,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用人单位方面
当停工待岗是因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导致,要先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合同。若协商未达成一致,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之后可以解除合同,并且要支付经济补偿。
(二)劳动者方面
若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提供劳动条件且符合法定情形,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同时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在操作过程中,注意保留停工待岗的相关证据,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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