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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班猝死厂门口通常可按工伤处理。依据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视同工伤,厂门口可视作工作时间和岗位合理延伸。
2.认定需考量“三工”要素。若能证明下班前后从事与工作相关预备或收尾工作,因劳累等工作因素引发猝死,可认定为工伤;若单纯因个人身体原因且与工作无关,则可能不被认定。
3.解决措施和建议:职工家属可向当地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该部门进行调查认定,以确定是否符合工伤条件。
2025-04-02 15:42: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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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下班猝死厂门口通常有按工伤处理的可能性。法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视同工伤,厂门口可看作工作时间和岗位的合理延伸。
(2)认定工伤需考量“三工”要素。若能证明是因下班前后做与工作相关预备或收尾工作,因劳累等工作因素导致猝死,可认定为工伤。
(3)要是单纯因个人身体原因突发疾病死亡且和工作无关联,可能无法认定为工伤。
(4)职工家属可向当地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该部门进行调查认定。
提醒:
工伤认定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不同案情认定结果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4-02 15:23: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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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属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证明职工是在下班前后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或因工作劳累引发猝死。
(二)尽快向当地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据材料。
(三)积极配合社保行政部门的调查工作,如实提供信息。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这里“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可结合实际情况,将下班时厂门口视为合理延伸。
2025-04-02 15:12: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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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班猝死厂门口,通常可按工伤处理。按规定,工作时间和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视同工伤。厂门口可视为工作时空的合理延伸。
2.认定工伤需考量“三工”要素。若因工作劳累等因素猝死,可认定工伤;若单纯因个人身体原因且与工作无关,则可能不被认定。
3.职工家属可向当地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由其调查判定。
2025-04-02 14:12: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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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下班猝死厂门口,一般可按工伤处理,但需考量“三工”要素,符合条件认定为工伤,与工作无关联则可能不被认定,家属可向社保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法律解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下班时厂门口可视作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的合理延伸。认定工伤需考量“三工”要素,若能证明是因下班前后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因劳累等工作因素引发猝死,符合工伤认定条件;若单纯因个人身体原因突发疾病死亡且与工作无关联,可能不被认定为工伤。职工家属可向当地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其进行调查认定。如果您或身边的人遇到类似工伤认定的难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04-02 13:41:0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