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病不能上班离职有补偿吗,想了解我因病离职有补偿吗?
[律师回复]没有经济补偿金。
若您因身体原因主动提出离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的"劳动者提前30日通知解除",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例外情形:如果公司存在过错(如未缴纳社保、拖欠工资、未提供劳动保护等),您以这些理由辞职,可以要求N倍经济补偿金。
二、医疗期满后被公司解除
有经济补偿金(N)+ 医疗补助费。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46条:
1.
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N)。
2.
代通知金:若公司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需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即N+1)。
3.
医疗补助费(重要但常被忽略):
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5-10级(大部分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患重病或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重病增加50%,绝症增加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