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刚入职就辞职通常不算违约,但签有服务期协议且单位提供专项培训、服务期未满辞职时可能违约。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在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转正后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行使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此不构成违约。不过,当员工和单位签订服务期协议,单位为其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开展专业技术培训,而员工在服务期未满时辞职,就需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的违约金数额不能超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若无此类特殊约定,按正常程序离职不违约。若您在离职方面存在疑惑或遇到类似问题,可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1. 刚入职辞职通常不算违约。试用期提前三日、转正后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可解除合同,这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 若签了服务期协议,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员工服务期未满离职,可能担责,要按约定付违约金,但金额不超未履行服务期分摊的培训费用。
3. 无特殊约定,正常按程序离职不违约。
1. 刚入职就辞职通常不算违约。法律赋予劳动者解除权,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转正后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就可解除劳动合同。
2. 不过,若员工与单位签订服务期协议,单位为其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员工在服务期未满时辞职则可能违约。此时需按约定支付违约金,且违约金数额不得超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3. 对于员工,入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了解是否有服务期等特殊约定。若有,需权衡自身职业规划后再做决定。对于单位,提供培训时应与员工明确服务期及违约责任,保障自身权益。
法律分析:
(1)一般情况下,刚入职就辞职不算违约。试用期员工提前三日通知单位,转正员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劳动者的法定解除权。
(2)然而,若员工与单位签有服务期协议,单位为其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服务期未满时员工辞职可能需担责。此时需按约定支付违约金,且违约金数额不超服务期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3)若无特殊约定,员工正常按程序离职不构成违约。
提醒:
入职时应仔细查看与单位签订的协议,尤其是涉及服务期等特殊条款。如有疑问,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正常离职情况:在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单位,转正后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按此程序离职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不算违约,可正常解除劳动合同。
(二)特殊约定情况:若与单位签订服务期协议,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服务期未满辞职可能需担责,要按约定支付违约金,且违约金不超服务期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专业解答新入职员工离职非违法,需在正式工作30天内(试用期内3天)书面通知雇主。即使未获批准,到期后仍有权离职。只有在违反服务期或保密义务时,才可能被要求支付违约金,金额限于培训费用或未履行服务期的培训分摊额。保密协议中的竞业限制需有经济补偿,违规则需支付违约金。
专业解答新员工在试用期内有权提前三日通知离职,正式员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也可离职,均不构成违约。但只有在违反服务期约定或保密竞业限制时,才需支付违约金,且金额受限制。单位领导未签批不影响离职。
专业解答新员工在试用期内有权提前三日通知离职,正式员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也可离职,均不构成违约。但只有在违反服务期约定或保密竞业限制时,才需支付违约金,且金额受限制。单位领导未签批不影响离职。
专业解答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刚入职就辞职是不是算违约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专业解答刚入职没签合同辞职是不算违约的。因为违约的行为和违约金的规定需要在签署的合同中进行明确且详细的规定的,口头的约定是不能作为合理的证据的,因此在签署了合同之后辞职才有可能构成违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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