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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申请人在劳动仲裁委作出裁决前撤回仲裁申请,一般可基于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申请,但有特殊情形需注意,同时要在仲裁时效内提出。
法律解析:
通常撤回仲裁申请视为未经过实体审理,从程序上申请人有再次申请仲裁的权利。不过,要是撤回申请是因与对方达成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再次申请仲裁时仲裁请求与和解协议冲突,仲裁委可能不支持。另外,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这意味着再次申请仲裁必须在时效内。法律的规定是为了保障公平公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如果在劳动仲裁相关问题上有疑惑,不确定自己的情况是否符合再次申请仲裁条件,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 。
2025-03-01 19:33: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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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在劳动仲裁委作出裁决前撤回仲裁申请,之后基于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申请仲裁,仲裁委的处理情况较为复杂。通常会受理,但在因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而撤回申请,且再次申请仲裁请求与和解协议冲突时,可能不被支持。
为保障自身权益,相关人员可采取以下措施:
1. 谨慎对待和解协议。在签订和解协议前,充分考虑自身权益,确保协议内容公平合理,避免因和解协议限制后续维权。
2. 密切关注仲裁时效。牢记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在时效内及时申请仲裁。
3. 了解受理条件。在再次申请仲裁前,仔细研究具体案件情况是否符合仲裁委受理条件,提高申请成功率 。
2025-03-01 17:34: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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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申请人在劳动仲裁委裁决前撤回申请,之后基于相同事实理由再申请,仲裁委大多会受理。但要是因和解且履行而撤申请,新仲裁请求与和解协议冲突,可能不被支持。
撤回申请相当于没进行实体审理,程序上申请人有再次申请权利。但再次申请需在仲裁时效内,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或应知道权利受侵害起算。要再次仲裁,得关注时效和受理条件 。
2025-03-01 15:39: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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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通常申请人在劳动仲裁委作出裁决前撤回申请,之后基于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申请,仲裁委会受理。这给予了申请人一定的程序便利,保障其权益维护的机会。
(2)若撤回申请是因与对方达成和解协议且已履行,此时再次申请仲裁且请求与和解协议冲突,仲裁委可能不支持。这是为了维护和解协议的稳定性和严肃性。
(3)撤回仲裁申请从程序看视为未经过实体审理,申请人保留再次申请权利。但再次申请需在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内,时效期间为一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
提醒:
再次申请劳动仲裁要注意一年时效,同时确认案件情况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2025-03-01 14:15: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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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打算再次申请劳动仲裁,首先仔细查看之前撤回仲裁申请的原因。若因达成和解协议且已履行,要确认新仲裁请求是否与和解协议冲突,避免因冲突导致仲裁委不支持。
(二)务必密切关注仲裁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起一年内提出申请,防止因超时效而丧失仲裁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
2025-03-01 12:41:2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