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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因为行政诉讼被中止执行怎么办

何* 湖北-仙桃 劳动仲裁咨询 2025.01.23 17:21:48 423人阅读

劳动仲裁因为行政诉讼被中止执行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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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劳动仲裁因行政诉讼被中止执行是法定程序。当行政诉讼开展时,因其结果可能影响劳动仲裁执行,所以会暂停执行,这是为了确保最终执行结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2)若行政诉讼维持相关行政行为,劳动仲裁执行一般会继续。比如相关行政行为经审查无误,那么基于此的劳动仲裁执行不受影响。

(3)若行政诉讼改变相关行政行为,需重新审视劳动仲裁执行内容。例如行政行为被认定违法或需调整,劳动仲裁执行也要相应变动。

提醒:
不同行政诉讼结果会导致劳动仲裁执行情况不同,若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01-23 20:36: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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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了解中止原因:明确劳动仲裁因行政诉讼被中止执行是法定程序,是因行政诉讼结果可能影响仲裁执行。
(二)关注诉讼进展:密切留意行政诉讼的发展情况,知晓其结果对仲裁执行的影响。
(三)配合相关程序:按照要求积极配合,确保程序顺利进行。
(四)寻求专业帮助:若对中止或后续执行存疑,向执行机构或法律人士咨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劳动仲裁因行政诉讼中止执行类似此规定情形,待相关情形消失后会恢复。

2025-01-23 20:24: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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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仲裁因行政诉讼中止执行,不用慌。这是法定流程,行政诉讼期间,其结果可能影响仲裁执行,所以先停下。

  行政诉讼出结果后,再看是否恢复执行。

    要是行政诉讼维持相关行政行为,劳动仲裁接着执行;若改变了,得重新审视执行内容。

  这期间,要留意行政诉讼进展,配合程序。有疑问就向执行机构或法律专业人士咨询,维护自身权益 。

2025-01-23 19:57: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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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因行政诉讼被中止执行是法定程序,无需过度担忧。

1. 中止原因明确。行政诉讼进行时,其结果可能影响劳动仲裁执行,故暂停执行程序,这是为确保后续执行符合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
  
2. 结果决定走向。若行政诉讼维持与劳动仲裁相关行政行为,仲裁执行一般继续;若改变相关行政行为,则需按新情况重新审视执行内容,以保障执行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3. 关注积极应对。在此期间,要密切留意行政诉讼进展,积极配合相关程序。同时,若对中止执行或后续执行存疑,应向执行机构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及时获取准确信息,从而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1-23 18:55: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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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当劳动仲裁因行政诉讼被中止执行时,不必过于担忧,这是法定程序,待行政诉讼有结果后会根据情况恢复执行。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行政诉讼进行时,由于其结果可能影响劳动仲裁的执行,所以会暂停执行程序。这是为了确保执行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当行政诉讼结果维持与劳动仲裁相关的行政行为时,劳动仲裁的执行一般会继续。比如行政行为被认定合法有效,那之前的仲裁执行就有了合法依据。若行政诉讼结果改变了相关行政行为,就需要根据新情况重新考虑仲裁执行内容。在这个过程中,当事人应密切关注行政诉讼进展并积极配合。因为法律程序较为复杂,涉及的法律关系多样,若对中止执行或后续执行存在疑问,建议及时向执行机构或者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1-23 18:42:54 回复

  一、该仲裁裁决需要并能够在有关国家领域内执行。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其财产不在我国境内,应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申请承认执行。外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需要在我国境内执行的,只有被申请人在中国境内有居所或有财产的情况下,我国才能够承认和执行。  二、必须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的行为存在。即仲裁裁决作出后,依照裁决负有一定给付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在裁决确定的最后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该仲裁裁决。  三、必须有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向人民提出申请。一方当事人在对方不履行义务时必须向人民提出申请,人民才能开始承认和执行程序。不得在当事人未提出申请的情况下依职权主动承认执行。仲裁机构也不得在裁决作出后直接交执行。  四、接受申请的应具有管辖权。对涉外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有管辖权的,从地域管辖的角度看,是指被申请人居所地或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从级别管辖的角度来看,在我国只能是中级人民。{VIEWLIST}  仲裁协议对当事人的法律效力  (1)仲裁协议约定的特定法律关系发生争议后,当事人就该争议的权受到限制,只能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不得单方撤销协议而向。  (2)并且必须依仲裁协议中确定的仲裁范围、仲裁地点、仲裁机构等内容进行,不得随意更改。此为仲裁协议对当事人还产生基于前两项效力之上的附随义务:任何一方当事人不能随意解除、变更已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协议;当事人应履行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裁决,等等。{VIEWLIST}  一、该仲裁裁决需要并能够在有关国家领域内执行。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其财产不在我国境内,应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申请承认执行。外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需要在我国境内执行的,只有被申请人在中国境内有居所或有财产的情况下,我国才能够承认和执行。  二、必须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的行为存在。即仲裁裁决作出后,依照裁决负有一定给付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在裁决确定的最后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该仲裁裁决。  三、必须有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向人民提出申请。一方当事人在对方不履行义务时必须向人民提出申请,人民才能开始承认和执行程序。不得在当事人未提出申请的情况下依职权主动承认执行。仲裁机构也不得在裁决作出后直接交执行。  四、接受申请的应具有管辖权。对涉外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有管辖权的,从地域管辖的角度看,是指被申请人居所地或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从级别管辖的角度来看,在我国只能是中级人民。

工伤死亡认定决定书下来,依法申请工伤死亡赔偿,赔偿的项目、范围、计算与支付方式在《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非常明确,还用申请仲裁吗如果用人单位提起行政诉讼是另一法律关系,你可以依法主张单位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赔偿,单位不支付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讼。更主要的是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你可以依照《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主张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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