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这个单位工作都有一年多了。老板都没跟我签订什么合同,现在我可以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吗?
《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可以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为了逃避法律义务,使劳动关系处于一种不明确的状态,在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也无据可查,或者为了能够随时终止劳动关系,不愿意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虽有规定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处以罚款,但是由于实践中执法力度不大,导致事实劳动关系泛滥。《劳动合同法》为了解决用人单位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个顽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既然“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是否还需签订书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里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适用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的强制性要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虽然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并不代表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并不明确。用人单位仍需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要求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对此也作出了明确,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2018-02-24 17:13:21 回复专业解答未签署劳动合同被视为已签订的做法是否合法未签署劳务合同却签署协议并不符合法律规定。从雇佣之日起,如果用人单位故意在超过一个月之后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每个月额外支付双倍工资;如果雇佣之日起超过一年仍然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可以被视作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从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应向劳动者每个月额外支付双倍工资。
专业解答合同需双方书面签字、盖章或指纹确认生效。但若一方先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认可,即使未正式签字,合同亦具法律约束力,前提是义务内容明确且无其他违法情况。
专业解答即使未签署雇佣合同,若能证实存在实质性的劳动关系并享有相应待遇,劳动者可被视为正式员工。判断依据包括工资支付凭证、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工作证、招录登记表、考勤记录及同事证词等。这些文件和证据共同确认了劳动者的身份和劳动关系的存在。
专业解答用人单位满一年未签书面劳动合同,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若满一个月未签,需支付双倍工资补偿。合同到期前,用人单位应提前30天书面告知劳动者续订或终止意愿,并协商办理手续。
专业解答用人单位满一年未签书面劳动合同,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若满一个月未签,需支付双倍工资补偿。合同到期前,用人单位应提前30天书面告知劳动者续订或终止意愿,并协商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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