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未签署合同的前提下,定金能否退还取决于具体情况。依据我国有关房地产交易争议解决的规定:若由于当事人一方的原因,无法成功缔结商品房买卖合同,则应依照法律中对于定金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然而,若因非属当事人双方过失所造成的原因,使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顺利订立,卖方有权将定金返还给买方。在此种情况下,尽管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一致性,购房合同未能签订,但这并非购房者单独应承担的责任,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样负有相应的责任,且购房者并无任何违约行为。然而,倘若双方已经签订了认购书,而购房者却未能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前往签约,那么买方即构成违约,此时定金便无法予以退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依据有关处理房产买卖纠纷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未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时,定金并非全部可退还。具体而言,若因当事人一方的原因,致使无法顺利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则应依照法律对定金的规定进行相应处理。然而,若由于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缘故,造成商品房买卖合同难以缔结,出卖方应当无条件地将定金全额退还给购买方。在此种情形下,尽管未能成功签订购房合同,但这并非购房者单方面的过失,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样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购房者并不构成违约行为。然而,倘若双方已经签署了认购书,且购房者未能按照认购书所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前往签约,那么便视为买方违约,此时定金将不予退还。
2024-10-08 13:29:31 回复专业解答在缴纳购房定金的情形下,定金是否可否如数退回或者充当购房价款,主要取决于缴纳定金者能否按约定尽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若收取定金方未能严格按照约定履行义务,那么其应向缴纳定金者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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