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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度首个工作日起施行的社保新政中,一次性缴纳社保基金的政策已被全面废止。现如今,参保公民需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际,确保其个人累积缴纳社保基金达十五年之久。在此期间,必须按照规定逐月持续不断地进行缴纳,而非一次性完成全部缴纳任务。
2024-08-31 17:46: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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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元旦起,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正式废止了对特定人群一次性补交社会保险费的相关政策。
根据现行规定,参保人员必须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之际,确保个人累积缴纳社保费用达到十五年之久。在此期间内,参保人员须按照月度为单位连续不断地交付社保费用,而非可以一次性完成全部缴纳义务。
2024-08-31 16:51: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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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自2019年元月起,我国社会保险体系已经逐步取消了一次性补缴的相关政策规定。
根据现行法规,参保者必须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际,个人累积缴纳养老保险金满十五年后方可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在此期间,每一年度需按照固定期限持续按期缴纳,而非一次性完成所有费用的缴纳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2024-08-31 14:57:4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