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国现行的劳动用工制度规定,职工每日的工作时长不得超过八个小时,而每星期则须确保平均工作时长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然而,对于因生产经营所需的用人单位,在经过与工会及劳动者充分磋商并达成共识之后,可以适当延长其员工的工作时间,但此种情况下,加班时长一般每日不应超出一小时;如遇特殊原因确实需要延长工作时间,为确保劳动者的身心健康不受损害,应在相应范围内进行调整,即每日最长的加班时长不得超过三小时,且每月累计的最长加班时长也不应突破三十六小时的上限。
根据现行的相关法律条款,我国对劳动人民实行了一种工作日长每天不得超出8小时,周工作时数以44小时为上限的严格的工时制度。而雇主,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因为其生产运营的需要,在与所属工会以及每位员工作充分沟通和协商之后,有权利适度延长每位员工的实际工作时间,然而原则上每天的总时长不应超过1个小时。若遇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延长工作时间进行处理,那么在确保每位员工的身体健康得到充分保障的前提下,每天的工作时长最多可延长至3个小时,但每个月的总时长仍需控制在36小时以内。
解析:
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我国劳动法所倡导的是每日工作日不超过八个小时以及每周工作总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作制。
然而,鉴于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需求,他们在遵循相关法律要求的前提下,经过与工会组织及劳动者的充分协商后,可适度地延长工作时间。但需要注意的是,延长工时一般不应超过每日一小时,且如有特殊情形需延长工作时间,则须确保这种延长不会对劳动者的身心健康造成危害,同时也必须保证每月延长的工作时间总量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专业解答我国劳动法规定,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4小时。但用人单位在遵守法律、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适度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每日1小时。特殊情况下,延长工作不得损害劳动者身心健康,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专业解答我国劳动法规定,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4小时。但用人单位在遵守法律、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适度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每日1小时。特殊情况下,延长工作不得损害劳动者身心健康,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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