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发现所购房产存在质量问题,首要之举是直接告知开发商并寻求妥善解决方案。如开发商未能给出满意答复或者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善,您可考虑向当地住房与城乡建设管理局提出投诉,因其具有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直接监督、管理及规范的权力。倘若情况属实且损害结果超出您的预期忍受范围,您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交书面申请,同时附上相关证据以供参考。通常情况下,物业公司会率先与建筑施工单位取得联络,积极协调解决问题。在经过多次协商仍未达成共识的情况下,便可寻求住房与城乡建设管理局下属的质量检测机构协助处理。
2024-07-14 12:25:01 回复
若您发现所购置房产存在质量问题,首先应与开发企业进行沟通反馈。若开发商未能及时妥善处理,可选择向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进行投诉申诉,由于该机构具有直接管辖开发商之职能,故在投诉过程中将更具权威性。如确证存在严重的房屋质量瑕疵,您可通过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以供参考。通常情况下,物业服务企业会先行与建筑施工单位取得联系,双方协商未果时,便可寻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下属的质量监督检验站协助解决。
2024-07-14 11:11:52 回复
解析:
当发现住宅存在质量隐患时,可先行向开发方提出反馈意见。若开发方未能及时妥善处理,您可转向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因其有权直接监管并约束开发商。如确认住宅的确存在严重的品质缺陷,您可按照规定流程提交申诉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通常情况下,物业服务企业会率先与建筑施工方进行交流协商,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则可借助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下属的质量检测机构来协助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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