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上海市的丈夫享有长达十日的陪产假期,这是为了对新生命的诞生表示热烈的祝福和迎接。
同时,女性在生育过程中享有的产假,其待遇与丈夫的陪产假期相同。在此期间,丈夫获得的工资将会按照他平常出勤时应该得到的数额进行发放。
解析: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对于配偶陪产假的期限设定为10天,这一举措明确表达了国家对于新生命诞生的热烈祝贺暨隆重迎接。
此外,生育假期的相关待遇也与产假保持一致,在配偶休陪产假的这段时间内,其薪酬将根据当事人在此期间应获得的全额正常工作报酬予以发放。
法律依据: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
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专业解答中国全民公共节日包括:新年()、春节(正月初一至初三)、五一劳动节(5月1-3日)和国庆节(10月1-3日),共9天。法定节假日不计入年休假。
专业解答上海社会保险年假计算方式:工作满一年但不足五年享五天年假,满五年但不足十五年享十天,满十五年但不足二十五年享十五天,满二十五年及以上享二十天。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计入年假。员工若参加全日制学习、长期病假、事假、超出产假期限、调派至我司或其他企业、年出勤率低于90%或处于违纪处分,则不能享受年假。
专业解答上海产假期限为158天,自然分娩98天+产前15天+生育假60天,剖腹产再加15天;多胎每增一孩增15天;流产4个月内15天,4个月以上42天;生育假遇节假日不顺延,其余顺延。单位不给产假可申诉。
专业解答上海地区员工连续工作满一年享有带薪年休假,支付标准按劳动合同约定。年休假期限根据工作年限确定,满一年不足十年为五天,满十年不足二十年为十天,满二十年及以上为十五天。用人单位需合理统筹安排年休假,未休年假需支付三倍工资报酬。不安排年休假且未支付报酬的,相关部门有权责令限期改正。
专业解答上海社会保险年假计算方式:工作满一年但不足五年享五天年假,满五年但不足十五年享十天,满十五年但不足二十五年享十五天,满二十五年及以上享二十天。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计入年假。员工若参加全日制学习、长期病假、事假、超出产假期限、调派至我司或其他企业、年出勤率低于90%或处于违纪处分,则不能享受年假。
律师解析 上海女职工的产假与生育假相加,可有158天假期。 1、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 2、根据地方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六十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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