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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违规了,用工单位是不是想罚多少呀?

ask****057 上海-崇明区 劳动关系咨询 2024.05.14 15:06:08 349人阅读

您好!员工违规了,用工单位是不是想罚多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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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员工违规了,用工单位是不是想罚多少呀

2024-05-14 16:48: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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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是,用工单位罚款需要在合理范围内。

2024-05-14 16:40: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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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是什么违规呢

2024-05-14 16:13: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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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此类的法律问题,详细与我们沟通具体情况,提供解决方案

2024-05-14 15:10:31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对员工进行现金罚款,因此,如果用人单位确实对员工进行了现金罚款,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投诉.
  因为罚款是一种经济处罚,涉及对公民财产权的剥夺,什么行为该被罚款,应该由谁来进行罚款,这些只能由法律来规定。换言之,罚款是一种法律处罚措施,既然如此,它便只能针对违法行为,而不能针对违规行为。员工违反企业规章制度,虽固然有错,但只能采取批评、检讨、处分、取消评优资格等处罚措施,单位没有权力对他们进行罚款。
  单位可以依据绩效考核制度,对没有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质量不达标的员工扣发奖金,这不属于罚款.
  同时法律有规定,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要给予赔偿: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但遗憾的是,在现实中,单位动辄对员工进行罚款的现象普遍存在,甚至习以为常。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对员工进行现金罚款,因此,如果用人单位确实对员工进行了现金罚款,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投诉.
  因为罚款是一种经济处罚,涉及对公民财产权的剥夺,什么行为该被罚款,应该由谁来进行罚款,这些只能由法律来规定。换言之,罚款是一种法律处罚措施,既然如此,它便只能针对违法行为,而不能针对违规行为。员工违反企业规章制度,虽固然有错,但只能采取批评、检讨、处分、取消评优资格等处罚措施,单位没有权力对他们进行罚款。
  单位可以依据绩效考核制度,对没有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质量不达标的员工扣发奖金,这不属于罚款.
  同时法律有规定,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要给予赔偿: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但遗憾的是,在现实中,单位动辄对员工进行罚款的现象普遍存在,甚至习以为常。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罚款是行政执法单位对违反行政法规的个人和单位给予的行政处罚,是行政处罚手段之一。劳动法并没有赋予公司对员工进行行政处罚的权利。《行政处罚法》规定了行政处罚的主体:
第十六条 或者经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使有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第十七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第十八条 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委托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扩展资料:虽然公司不能对员工进行罚款处罚,但可以以扣除工资形式对犯错员工进行惩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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