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长期病假的年休假一般不可以享受。
解析:
长期病假的年休假一般不可以享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专业解答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专业解答在正规的用人单位中,员工与用人单位应当签注劳动合同,并且员工在入职期间应当接受用人单位的入职培训。其中培训内容就包括休假的注意事项。那么,您知道休病假超过多少天不享受年假吗?按照相关规定,工龄满一年的累积病假2个月的就不享受年假的待遇。
专业解答关于职工休了病假则不能休年休假的问题,条例第四条还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专业解答《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解除劳动合同。
律师解析 劳动者工作一年以上才有资格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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