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是重庆的,现在还有两个月就要生小孩了,所以想了解一下,请问,重庆产假国家规定2018年是怎样的
《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三十日。国家规定的产假为九十八天,也就是说重庆地区女职工可以享受128天的产假,产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休假期间的月工资按照不低于休假前本人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但不得低于当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护理假十五日,护理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2017-12-23 07:25:25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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