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了解一下关于2018年 大病医保政策有什么我想2018年买一份大病医保所以我想了解一下,谢谢。
最新消息:2018城乡医保已经开始缴费了,医保缴费标准出炉!今年的缴费时间为:10月17日到12月20日;缴费标准:不分未成年人和成年人,金额统一为180元/人,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老人缴费金额为90元/人。
2017-12-12 08:59:06 回复
你好,2018年 大病医保如下
2018年度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政策详解
2018年度参保居民的大病保险将执行以下政策:
一、起付标准
2018年起付标准为18000元。
二、支付比例和最高限额
参保人个人负担的、符合保障范围的医疗费用,由大病医疗保险资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一)符合统筹支付范围、超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一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支付比例为80%、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支付比例为85%,二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支付比例为80%。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40万元。
(二)符合统筹支付范围、个人按照起付标准和自负比例负担的医疗费用及乙类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纳入统筹支付范围前个人按照自负比例负担的医疗费用,在一个年度内累计超过大病医疗保险起付标准(2016年起付标准18000元)以上的部分,一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支付比例为65%;、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支付比例为70%;二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支付比例为60%。其中,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参保人的大病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为3000元,超出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一档缴费的成年居民、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支付比例为70%;二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支付比例为60%。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20万元。
专业解答湖北省城乡参保居民患大病后,再次报销比例不少于55%。大病医疗起付标准上调为1、2万元,参保者报销额度也调整至一年最高不低于30万元。大病保险的参保对象为:参加湖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有条件的地区,可将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纳入大病保险制度范围。
专业解答1、单位(不含外商投资企业)以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按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按月缴纳大病医疗统筹费。2、职工按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按月缴纳大病医疗保险费,由单位代扣代缴。
专业解答大病医保起付标准根据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各统筹地区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合理确定,不得高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大病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不低于各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
专业解答《湖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明确,以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作为“大病”的界定标准。也就是说,参保人患病发生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所在市州确定的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即可进行大病保险补偿。
专业解答大病医保报销上限将大幅提高,大病医保的筹资标准方面,原则上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的5%左右,并随基金收入和医疗费用变化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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