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材料:
1.社会保障卡(验原件)
2.身份证(验原件)
3.《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申请表》(原件)
4. 加盖医院公章的原始收费收据(原件)
5. 加盖医院公章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验原件,收复印件)
6. 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验原件,收复印件)/出院小结(验原件,收复印件);(注:住院的一定要提供出院小结)
7. 参保人的银行账户(验原件,收复印件)
(1)已办理金融社保卡的,不需要再提供银行账户复印件,报销费用将直接支付入其社保金额卡绑定的银行账户里
(2)未办理金融社保卡的,需提供本市“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的银行卡或银行存折复印件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
在深圳有很多非深户居民,只要缴纳了综合医疗保险,生宝宝的时候即使不在深圳,生育保险也是可以报销的。
根据深圳市生育保险条例规定,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的产科并发症按核定数报销
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于参保职工申请生育津贴之日起7日内制作生育津贴领取存单。其中,企业单位职工由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发放,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由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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