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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温津贴发放对象是谁

李** 浙江-宁波 劳动保障咨询 2023.04.19 06:02:02 338人阅读

天津高温津贴发放对象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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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试行企业高温津贴制度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337号)规定,在高温天气期间(高温天气是指市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在35℃以上,含35℃的天气),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在发放防暑降温费的基础上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2016年度高温津贴日标准为27.3元。(4944÷21.75×12%)。  
2、高温津贴发放方式:按日计算、按月发放,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给职工,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代替。

2023-04-19 06:04: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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