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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企业需要备案吗
1、需要。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从事非全日制工作,应当在录用后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以上是我对非全日制用工必须备案的回答。
非全日制劳动是灵活就业的一种重要形式。近年来,我国非全日制劳动用工形式呈现迅速发展的趋势,特别是在餐饮、超市、社区服务等领域,用人单位使用的非全日制用工形式越来越多。在我国促进非全日制劳动的重要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它适应企业降低人工成本、推进灵活用工的客观需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用工需求取决于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同时,企业为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也要尽可能降低人工成本。实际上,非全日制用工的人工成本明显低于全日制用工。因此,越来越多的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采用包括非全日制用工在内的一些灵活用工形式。其次,促进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在劳动力市场供过于求的矛盾十分尖锐、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的就业竞争压力较差的情况下,非全日制劳动在促进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最后,有利于缓解劳动力市场供求失衡的矛盾,减少失业现象。在劳动力大量过剩、劳动力供求关系严重失衡、就业机会短缺的背景下,企业实行非全日制用工制度,可以使企业在对人力资源的客观需求总量不变的条件下,招用非全日制职工,可以给广大劳动者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我们有些岗位特别适合非全日制用工,比如说一些品牌企业,他们生产的产品要通过超市卖给消费者,在超市里有自己的专柜。消费者到超市买东西,可以随意挑选,看完之后如果不想要,就可以不要,把东西放回去。但是实际情况是,很多人根本不会整整齐齐地把东西码好放回去,都是随手一扔。所以过一两个小时,或者三四个小时,货柜就乱七八糟,不成样子了。品牌企业非常注意维护自己的形象,就要雇个理货员,每天上午去超市一次,用二十分钟的时间把货柜理好,下午再去一次,把货架理好,保证光顾这个货柜的大部分顾客,看到的都是整整齐齐的货柜。 诸如超市的理货员这样的员工,如果企业要用全日制的,那么用工成本浪费得就太厉害了。这样的工作,企业只需要用非全日制的员工就可以了,按小时付给员工报酬,人工成本付出就很精确,而且也很低。
专业解答即便是非全日制用工的雇员,他们亦需享受到社会保险福利。当企业和全体劳动者签署非全日制用工的协议之后,企业想必会及时地为他们展开社会保险登记程序,而这项工作的最终步骤便是依据社保经办机构所核准的费率来完成社保费用的征缴工作。
专业解答对于非全日制工作安排,通常无需备案。但在特殊情况下,若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了真实合法的劳动关系,双方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签订劳动合同来确立劳动关系,无需再到劳动部门备案。这样简化了流程,提高了效率,同时也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这种处理方式适应了非全日制工作的特点,满足了双方的需求。
专业解答企业提供非全日制用工合法,目前非全日制用工也是属于企业用工的一种具体的形式。但是如果要进行非全日制用工的话,必须是一小时计算酬劳的,在这种形式之下的话,用单位所用工的时间是一天不能够超过4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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