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你咨询的武汉二手房交易政策的相关内容是什么这个问题,回答如下:
1、契税
首套房:面积≤90平,契税税率为1%;面积>90平,契税税率为1.5%。
二套房:面积≤90平,契税税率为1%;面积>90平,契税税率为2%。
2、增值税及其附加税
不动产证未满2年:增值税及其附加税税率为5.6%。
不动产证满2年:免征增值税及其附加税。
非住宅不管年限统一按照差额征收。
3、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房屋总价×1%或者两次交易差额×20%
满五唯一免征个税,即房产证(契税完税发票)日期满5年且是家庭唯一住房。
4、印花税
印花税=计税价格×0.05%
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印花税。
5、登记费
个人住房登记每件80元(含土地使用权证工本费);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6、交易手续
住宅:5元/平方米。
非住宅:11元/平方米。
7、中介费
中介费=房屋总价×3%。
中介费一般为1%至3%不等,不同的中介,收费略有差异。
8、贷款评估费
评估费:评估价×0.3%。
二手房贷款时,通常会由银行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房产进行评估,收费也会有差异,一般为评估价的0.1%-0.5%不等。
武汉市住房保障与房屋管理局发布了《关于扩大廉租住房配房租赁保障范围的通告》,其中城镇低收入无房家庭首次被纳入廉租住房配房保障范围;同时,今年该市安排的7500套廉租房已开始接受申请,截止日期为12月5日。此前武汉廉租房配房租赁只针对城镇低保无房家庭,而城镇低收入无房家庭只能享受租金补贴。11月2日,武汉市政府关于《武汉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的修订意见决定,2009年廉租住房配房租赁保障对象由城镇低保无房家庭扩展至城镇低收入无房家庭。武汉市住房保障与房屋管理局昨日发布通告规定,申请廉租房配房租赁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需满足下列条件: 1、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其中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3年以上; 2、家庭人均每月可支配收入400元以下(含); 3、家庭现无房(无自有产权房并未承租公有住房)。满足申请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需准备住房保障申请书、家庭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家庭无房证明材料、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的,须出具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需申请廉租房配房租赁的家庭可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申请,申请受理截止日期为12月5日。此次7500套廉租房分布地如下:江岸区:东勤佳苑、晟蓝;江汉区:君安花园、香缇美景、颐和家园;硚口区:紫润明园、古田帝园、汉口城市广场(部分供江岸、江汉区);汉阳区:桥机嘉园、十里和府、龙江庭院、锦华华庭、黄金口岸、赛博园;武昌区:堤东花园;青山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洪山区:军威苑(部分供武昌区)、东方雅园(部分供青山区)。相关负责人表示,武汉市政府力争在3年内使全市4万户符合廉租房政策的困难家庭住上廉租房,实现“应保尽保”,扩大廉租房配房租赁保障范围正是推进该项事业积极政策之一。“不过目前仍会优先考虑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未来随着廉租房集中建设推进,会有更多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享受到廉租房配租。”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以上便是武汉土地承包政策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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