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媳妇在深圳一家公司工作两年了,最近发现怀孕三个月了,公司以岗位不合适为由,要求我媳妇离职,请问深圳劳动律师咨询可以找谁?是否提供法律援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2017-11-01 15:19:01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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