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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知道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在什么条件下呀

林* 辽宁-丹东 合同订立咨询 2017.10.25 12:11:29 96人阅读

我现在在一个绿植公司上班,下个月就要签订劳动合同了,所以我想知道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在什么条件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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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于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在什么条件下的回答如下。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是指在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的法律准则,《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合法的原则,是指订立劳动合同的行为不得与法律、法规抵触。包括: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法、目的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同。
公平的原则,是要求在劳动合同订立过程及劳动合同内容的确定上应当体现公平。
平等自愿的原则,是指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要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必须出自双方当事人自己的真实意愿。协商一致,是指当事人双方依法就劳动合同订立的有关事项应采用协商的办法达成一致协议。
诚实信用的原则,是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都应遵循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2017-10-25 12:16: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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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订立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
《劳动合同法》第3条规定: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 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具体而言,劳动合同订立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必须坚持合法的原则:
也即,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规 定,合同的各项条款都不得与国家有关规定相冲突。从这点来看,其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法,即劳动合同的当 事人双方必须具有法定的主体资格,也即劳动者必须具有劳动能力,主要包括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是指劳动者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能够享有劳动的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的能力,是劳动者作为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之一。
依照《劳动法》的规定,我国公民自16周岁起就具有劳动权利能力,也就是 说,公民自16周岁起即具有成为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的资格。
以上是对于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在什么条件下的回答,希望帮到你

2017-10-25 12:13: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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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发起人在从事设立活动之前往往会就公司设立过程中的相关事项、发起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订立协议。协议对发起人权利义务的约定,不影响在对外关系中发起人作为一个整体承担责任和义务。一般来说,发起人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确定将成立公司的宗旨、目的;初步确定公司的资本总额;各发起人认购的份额各发起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任务分工;其他事项。

当事人对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道的商业秘密负有哪些义务
当事人对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道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在一般的合同订立过程中,不涉及商业秘密的问题。因此,没有必要将当事人双方在合同谈判的过程中交换的信息都作为商业秘密来处理。这些信息可能是很有用的,也很有价值。如果不是商业秘密,当事人均可以使用这些信息。比如当事人要购买一种机器,可以向很多生产或者出售这种机器的商家发出要约邀请,邀请向他们发出要约,介绍所生产或者出售的机器的价格、性能、技术指标等。在这个过程中,当事人会了解到这种机器的性能标准、技术细节等许多情况,这样就可以更有把握地选择商家订立合同。
但是,如果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知悉到商业秘密,情况就有很大不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都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技术信息,比如技术秘密,可以给权利人带来很大的经济利益。在经营方面的经营信息,比如说客户名单,为交易带来极大的便利条件,对其经营活动,比如材料与成品的购销,意义重大。
这些信息,一般当事人是严格保密的,除非当事人认为其不需要保密。商业秘密受保护,任何人不得采用非法手段获取、泄露、使用他人的商业秘密,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为达成协议,有时告诉对方当事人商业秘密是必须的,但一般也提请对方不得泄露、使用。在这种情况下,对方当事人有义务不予泄露,也不能使用。如果违反规定,则应当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在有的情况下,虽然一方当事人没有明确告知对方当事人有关的信息是商业秘密,基于此种信息的特殊性质,按照一般的,对方当事人也不应当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否则有背于诚实信用原则,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比如:乙与丙是两个主要的轿车生产商。
甲有意与乙或者丙达成一合资企业协议。特别是在与乙的谈判过程中,甲收到了乙关于新型车设计方案的详细资料。尽管乙没有明确要求甲将该信息作为秘密,但因为这是一种新车的设计方案,甲就可能负有不向丙披露的义务,只要合同尚未达成,甲也不能将该设计方案用于自己的生产程序。 无论合同是否达成,当事人均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所知悉的商业秘密,而且只要是商业秘密,无论经过了多长时间,都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这不仅仅是的要求,其他法律如等也有规定。
因此,违反法律规定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商业秘密的,不仅仅限于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有可能承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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