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纠纷: 2015年11月买了一套二手房,价格68万元,付款25万元,原业主贷款剩余约33万元,约定由我每月支付本金和利息,房产11月初即交付使用,因开发商房产证未办理下来,约定2016年5月份过户;2016年7月份开发商仍未办理房产证,因原业主急用钱,再次付款7万元。 2017年4月份开发商开始办理房产证,通知原业主办理房产证时发现2016年8月份因原业主欠银行(非房产抵押银行)信用贷款未还,被其他银行以财产保全查封房产,2017年8月份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法院以银行未提执行,不能提执行异议,只能提财产保全异议复议,又以复议已超过法定期限驳回异议请求。 目前查封的银行也不提执行,导致执行异议也不能提,房子无法过户;求助下步如何做才能顺利过户房产,能否向法院起诉查封的银行,要其撤销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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