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申请流程
(一)去通州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 -
(三)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自做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五) 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仲裁庭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六)当事人接到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回申请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七)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并将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八)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仲裁庭做出裁决前,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的,仲裁庭经审查后,认为其撤回申请成立的,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准予撤回申请决定书》;但被申请人提出反申请的,不影响反申请的审理。-
您好,南宁市青秀区劳动仲裁 受理事项如下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申请劳动仲裁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登记表;
(2)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诉理由和要求,一式两份或按被诉人人数提供;
(3)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订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
(5)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6)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7)《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注意:当申请人属集体争议时,除了提交以上材料,申请人还需推荐3-5名员工代表,并提交员工代表名单以及全体员工签名表。其中属欠薪的员工集体争议案件,申请人还需提交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的人员名单和拖欠金额表。
《中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规定: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